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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2-22 22:38:25 阅读次数: 967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基本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处理原则。

  2、判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主要有以下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如因打架斗殴或其他犯罪行为形成的债务,该债务并不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生产和生活而形成的必要的支出和投入,因而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3、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导致的正当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购置日常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或子女或老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人所负的债务;

  (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或一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所分得债务也属共同债务。

  可见,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并不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列。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应是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

  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理由

  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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