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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资关系劳资关系 → 劳动法: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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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8-11 21:03:46 阅读次数: 1162

1、双方主体的性质是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一般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也被视为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但相对前者其一般有自己特殊的法律规则。另一方面,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实习期的中等专业学校(中专、技校、职校等三校生)、退休返聘职工等都不是劳动关系的适格主体。

  2、可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但并不是说只要是上述用人单位的用工一定构成劳动关系,还有可能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其主要依据普通的民事法律规则进行处理,不适用劳动法。判断存在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凭证、招聘登记表与报名表、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均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4、工作内容。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知识链接: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劳动关系成立的标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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