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 合同起草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合同起草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5-02-28 20:27:59 阅读次数: 1290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财富的积累通常也是通过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各种商务合同来实现其预期目标的。商场如战场,合同的签订往往与风险同行,如何从法律角度防范合同风险,是所有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具体来说企业在合同起草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注意合同性质界定的确定性。市场交易的复杂化导致表现交易形式的合同必然会被划分为性质不同的类别。合同性质不同,法律所规定的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合同各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自然会所差异。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要避免出现性质难以界定、无法归类的合同,最好在合同的“标题名称”中直接明确合同的性质。因为只有确认了合同的性质,才能够更好的确认合同的效力及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划分。
    二、注意合同主体签约资格的有效性。某些业务领域,法律法规要求合同一方或双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营许可才可从事。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需要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物业服务管理合同需要物业管理资质等。对实行资质管理或特殊许可的业务领域,如果签约一方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或经营许可,由此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合同。一旦纠纷产生,容易被确认为无效合同。另外,还要注意审核或确认负责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已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以防止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存在。
    三、注意合同标的约定的明确性。建议企业在起草合同时,将“合同标的”单列出来作为一条,用准确、简练、清晰的语言对“合同标的”进行描述,切忌含糊不清。如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切忌只写“购买沙子一车”之类的描述。
    四、注意考虑合同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合同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之一是防范交易法律风险。而合同权利作为一种私权利,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主要依据就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因此在起草合同的时候,要注意考虑合同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总之,合同的起草是企业随时都要面对的事情,也是一项需要其不断提升自己能力,永远不可能实现绝对完美的工作。因此在合同起草的过程中,企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上一篇:公司在国内上市的条件
下一篇:聘请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