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聘请律师
|
服务项目
|
公司法律
|
公司文书
|
工商调查
|
房产调查
|
法律顾问
|
公司法务
|
咨询留言
|
房产建筑
|
民商合同
|
公司治理
|
股东权益
|
金融保险
|
债权债务
|
劳资关系
|
企业改制
|
企业诉讼
|
股权纠纷
|
联系我们 |
最新公告
: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
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
→ 大股东来恶意转移资产中小股东怎么办?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大股东来恶意转移资产中小股东怎么办?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2-10-30 10:54:11 阅读次数: 1750
咨询人:我与甲乙丙丁四人合资于是2009年开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持股60%,乙持股20%,丙丁两人总计持股10%,我持有剩余10%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建材销售,业绩增长很快,规模不断扩大。甲觉得公司业务都是自己一手打理,我与其他四人基本没出什么力,而他们却要分得40%的红利,心中十分不满。就决定成立自己的公司单干,他指使公司主管会计把大部分公司资产转移到他个人名下。乙丙丁三人得知会十分不满,要求退股,甲拒不同意,双方就此事僵持不下,导致公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我可以要求退股吗?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律师解答:我国《公司法》有个资本维持原则,即股东一旦出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抽逃或者退回自己的出资,已保持公司的资本稳定,维护交易安全。因此,张先生不能要求退股,但为了减少损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或者将现有股份转让。同时,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抽逃资本,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利用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将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的行为属于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张先生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甲,要求其将已经转移的公司资产,归还公司。这就是我国公司法所确定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即大股东、公司高管或实际控制人恶意损害公司利益时,中小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侵害公司利益者,维护公司利益,进而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
上一篇:
股东如何应对股权纠纷 ?
下一篇:
股权转让操作方式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
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