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 公司企业合并的法律程序步骤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公司企业合并的法律程序步骤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2-10-25 11:10:12 阅读次数: 1745

 1、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2、A、B公司均召开股东会决议

  依据《公司法》第38条第九款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3、公告债权人

  依据《公司法》174条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并账务

  依据公司法第174条,B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175条及其他税务法规,将A、B两公司账务合并,为简化税务处理,以B公司原资产、负债的审定数作为入账价值。A公司合并B公司账务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5、A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B公司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二、税务规定

  1、所得税

  免税。

  《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

  2、营业税

  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65号。

  3、增值税

  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 ]420号。

  4、契税

  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

  《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

  5、土地增值税

  免税。

  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6、印花税

  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

 


上一篇:如何避免股权转让纠纷 ?
下一篇:公司合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