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成植物人,儿子没保住
2006年初,27岁的新洲小伙张国红与22岁的江夏女孩熊妮相识。两人一见倾心,热恋半年后喜结良缘。婚后不久,熊妮怀孕,张国红憧憬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他甚至给未出生的孩子取好了名字。
2007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许,熊妮入住新洲区妇幼保健院待产。因胎儿脐带绕颈一周,医生决定实施剖腹产。下午2时30分,熊妮进入手术室,半小时后进行麻醉,不久熊妮即出现胸闷、面色苍白等症状。后呼吸骤停,神志不清,呈深昏迷状况。虽经抢救恢复呼吸,但11根肋骨骨折。
当晚7时许,熊妮被送入同济医院抢救,虽保住性命,但因严重缺血缺氧性脑病已成植物人。次日,熊妮在同济医院剖腹产下一子。
新生儿自出生便因缺氧窒息呈病危状况,2008年1月9日,男婴因多器官受损,出生25天即夭折。
漫漫维权路,终获241万赔偿
眼看即将到来的三口之家惨遭变故,张国红要为妻儿的不幸遭遇讨个公道。2009年4月,他委托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林兵,将新洲区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索赔370余万元。
在法庭质证期间,吴林兵发现病历有涂改、添加的嫌疑,且记录熊妮抢救过程中的麻醉记录单原件被抽走,里面只有一张复写件。此后,吴林兵先后3次向法庭提出,对涉诉病历进行司法鉴定。可新洲区妇幼保健院迟迟没拿出原件,司法鉴定委托被退回。
几经周折,2011年4月,协和法医司法鉴定室鉴定熊妮为一级残疾。
经新洲区法院法官3次开庭,数十次调解。2011年8月27日,张国红与新洲区妇幼保健院达成调解协议:由新洲区妇幼保健院赔偿熊妮各项费用共计199.9万余元,赔偿熊妮、张国红丧子的损失41.5万余元,两项合计赔偿241万余元(扣减新洲区妇幼保健院垫付的80万余元医疗费,实际赔付161万余元)。赔款在当年9月30日前付清。
丈夫深情守护,希望完成约定
昨日上午,记者赶赴新洲。张国红推着坐在轮椅上的熊妮来到庭院中,他从后面拦腰抱住熊妮,搀扶着妻子锻炼走路。熊妮流着口水,双拳紧握,蜷缩着身子,艰难挪步。
张国红贴着熊妮耳边絮语:“来,别怕,没事的……”张国红说,现在是妻子最好的状态了。
张国红说,妻子曾在同济重症监护室住了20余天,当时她双眼紧闭,对外界呼喊毫无回应。后来,他每天坚持尝试活动妻子蜷曲的手脚。3个月后,妻子有了回应,发出无意识的呻吟。有了疼痛感后,慢慢地手脚能缓缓伸展。半年后,妻子无神的双眼对光线有了感觉。
每天,张国红都会伏在床边,呼唤妻子的名字,讲两人曾经许下的心愿。此前熊妮曾在四川打工,一次张国红到四川探亲,在回乡的列车上,熊妮甜蜜地说,等生完孩子,两人就到峨眉山去玩。数年过去心愿未了,如今张国红会不停对妻子说:“等你病好了,我们还要上峨眉山呢……”
张国红告诉记者,赔款已全部到位。但因为妻子治疗和后期护理花销巨大,全家无经济收入,今后的生活仍会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