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民商合同民商合同 → 发传真要货有合同效应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发传真要货有合同效应吗?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2-13 12:26:43 阅读次数: 2052
发传真要货有合同效应吗? 
宋正义自述:我是一家服装生产厂的负责人,有家服装公司发传真过来需要购买5000件棉服。我回传真答应3日内供货,第二天我们准备发货时,那家公司又来传真说不要了。 
我认为对方违约,想让他们赔偿损失,对方却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赔偿。我该怎样减少自己的损失? 
律师解答:宋正义不用担心,你们两家企业互发的传真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对方没有向你们服装厂发出要约进行撤回或者撤销,而且你们发出的承诺也已到达那家服装公司,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你们服装厂和那家服装公司虽然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但是实际上合同已经成立,你们可以要求该服装公司赔偿你们的损失。

上一篇:如何签合同?
下一篇: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