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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传真要货有合同效应吗?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2-13 12:26:43 阅读次数: 2106
发传真要货有合同效应吗?
宋正义自述:我是一家服装生产厂的负责人,有家服装公司发传真过来需要购买5000件棉服。我回传真答应3日内供货,第二天我们准备发货时,那家公司又来传真说不要了。
我认为对方违约,想让他们赔偿损失,对方却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赔偿。我该怎样减少自己的损失?
律师解答:宋正义不用担心,你们两家企业互发的传真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对方没有向你们服装厂发出要约进行撤回或者撤销,而且你们发出的承诺也已到达那家服装公司,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承诺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你们服装厂和那家服装公司虽然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但是实际上合同已经成立,你们可以要求该服装公司赔偿你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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